您所在的位置: 新闻资讯

中国残联发布《2017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18-05-02 13:54:09 | 来源: 中国残联 | 作者:  | 责任编辑: 蔡彬
分享到:0

七、体育

积极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努力将残疾人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融入全民健身计划,全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服务13.3万户,新建3620个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新增培养35741名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第七届残疾人自强健身周”列入国家体育总局2017年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特奥活动融合性进一步加强,中国残联、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冬奥组委等7家中央单位共同组织“第二届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活动。实现我国冬残奥会项目全覆盖。首次举办了全国残疾人高山滑雪、单板滑雪和残奥冰球锦标赛,举办第四届残疾人冰壶锦标赛。参加21项国际赛事,单板滑雪历史性获得一枚世界杯金牌、高山滑雪获得一个洲际杯第一名,有64人次进入前八名,轮椅冰壶队获得世锦赛第四名、公开赛第二名。我国获得5个大项26个平昌参赛名额,实现了参赛规模和项目翻番的目标。中国残联与冬奥组委建立了常态化工作机制,无障碍、市场开发、新闻宣传等专家分别深度参与了相关工作。

举办23项全国残疾人体育赛事,共有3500多名运动员参赛,涉及17项夏季残奥,3项群体项目比赛,3项特奥比赛,并承办7项国际赛事。在国际赛事中,共取得了186枚金牌、88枚银牌、75枚铜牌,创7项世界记录。在土耳其第二十三届夏季听障奥运会上,获得14枚金牌、9枚银牌、11枚铜牌,位列奖牌榜第5位,破1项世界记录,取得我国参加听障奥运会以来的最好成绩。参加奥地利第十一届世界冬季特奥运动会。

八、维权

各级残联维权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果,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开展。

2017年,制定或修改了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省级11个、地市级10个;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省级12个、地市级53个、县级152个。全国县级以上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290次;政协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267次。全国开展省级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83次,19968人参加;举办省级法律培训班74个,4810人参加。

截至2017年底,全国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987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746个。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继续开展,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753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993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国共出台了451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市、县、区1622个;全国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4006次,无障碍培训3.2万人次;为89.2万户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其中包括10.5万户贫困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数据来源为2017年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数据);为74.9万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九、组织建设

2017年,全国省市县乡(除兵团、垦区外)共成立残联4.3万个,各省(区、市)、市(地、州)全部建立残联;93.5%的县(市、区)、98.7%的乡镇(街道)已建立残联;95.4%的社区(村)建立残协,达到58.6万个。

省市县乡残联工作人员达11.3万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59万人。93.5%的省级残联、67.5%的地市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52.7%的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

全国共建立省级及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1.5万余个,其中省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6.5%,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86.4%。全国助残社会组织2520个。

十、服务设施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2340个,总建设规模533万平方米,总投资154.9亿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833个,总建设规模261.4万平方米,总投资80.8亿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649个,总建设规模161.2万平方米,总投资44.3亿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截至2017年底,中国残联门户网站发布稿件约3.2万篇,全国31个省、276个地市、1197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持证残疾人3404.0万人。积极推动残疾人证(智能化)工作,全国共有21个省申请智能化残疾人证试点。完成浙江省杭州、宁波市与江苏省苏州市两省三市先行发卡。同时开展残疾证电子证照建设,为“互联网+残疾人服务”应用奠定技术基础。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