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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残疾大学新生,请速到残联申请助学补助

发布时间: 2018-08-03 09:01:33 | 来源: 贵州省残联 | 作者: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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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圆梦大学励志成才”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项目实施办法》(黔残联〔2017〕28号)规定:为进一步鼓励残疾学生提升受教育水平,缓解家庭困难残疾学生教育负担,改善其就学条件和在校生活状况,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新生,每个学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资助,申请时间为8月30日前,请尽快到乡镇(社区)残联申请。

资助对象

具有贵阳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参加2018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参加单招单考并被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大学新生(含本科生、专科生)。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新生,每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资助。

申请方式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监护人)于8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贵州省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年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流程

1、乡(镇、街道)残联对学生或直系亲属(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于每年9月5前报县(市、区、特区)残联。

2、县(市、区、特区)残联接到乡(镇、街道)残联上报的相关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初定资助学生名单。公示后,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于每年9月20日前将《申请审批表》连同电子表格一并上报市残联。

3、市残联填写《贵州省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金申请汇总表》,于每年9月30日前将盖章文件连同电子表格一并报送省残联。

助学金拨付

省残联核定各地上报的当年残疾人大学新生数,并落实阳光助学资金,于每年11月前拨付到区(市、县)残联,区(市、县)残联收到阳光助学金后,及时足额汇入受助学生或其监护人指定的银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