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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中的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8-08 13:31:29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吴一凡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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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讯(记者:吴一凡)每年的3月3日是“国际爱耳日”,是世界卫生组织于2013年确定的,旨在促进全球听力保健行动及最大限度的减少听力损失的发生做准备。

大家可能不知道的是,“国际爱耳日” 是2007年首届国际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大会上所发表的《北京宣言》中提出倡议,并于2013年正式确立。其原型是1998年,经中国残联、原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共同商定的“全国爱耳日”。中国残联负责人表示,“国际爱耳日”的设立是中国对全球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事业做出的重要贡献。

8月7日的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进行采访。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副主任梁巍表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建立在四个基本要素之上的:学术先行、技术支撑、社会认同和法律确权。而在这四点要素的基础上,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具备着独有优势,制度优势和管理优势,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强有力的支持,奠定了我国残疾人事业良好发展的基础。

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供图

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原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成立于1983年,隶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我国唯一一所国家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是全国听力语言康复领域的技术资源中心和业务指导机构,也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合作中心,听力国际(HI-IFOS-ISA)(中国)国家中心。

“中心”设有听力门诊部、语言训练部,结合中国实际建立全面康复教育模式,积极开展听力语言康复科学研究。为不同年龄听障患者特别是0~6岁听障儿童提供听觉言语等领域的全面康复训练、学前听障儿童的学前教育、融合教育、亲子教育和家长培训、咨询指导等服务。康复效果显著,入普幼普小率达95%以上。自“中心”成立以来,共治疗、康复听障患者超过4万名。

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为了满足更多听障患者的治疗及康复需求,2007年,“中心”向国家发改委上报扩建项目建议书,2008年6月获得批复,2016年3月正式破土动工。新中心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总建筑面积36566平方米,预计2020年前交付使用。新中心下设听力语言康复医院、儿童康复教育中心、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听力语言康复研究所以及配套职能部门。具备为全年龄段人群提供听力残疾与障碍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教育等专业服务实力和兼具“医疗康复服务”、“科学研究”、“业务指导”、“人才培养”、“学术交流”五位一体的职能。

梁巍表示,在新的阶段,“中心”有新的使命,不仅仅要救助听障儿童,还要满足全体公民、全生命周期对于听力康复及治疗的相关需求。梁巍提出,经过近三十年的探索与实践,“中心”总结出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四个特点,抓住这四个特点就是抓住了事业发展的根本:1、学科的跨界性,帮助残疾人实现康复,单靠一个学科是不可能的;2、事业推进过程的联动性,残疾人事业的推进需要各个职能部门努力;3、实施方法的多元性,在帮助残疾人进行康复时,要注意结合多元的实施方法,确保治疗康复的有效性;4、社会价值的溢出性,一个残疾人的康复不仅能帮助一个家庭走出困境,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也会随之提高,推动文明社会的建设。

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供图

我国不断加大力度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有目共睹的。“九五”期间,我国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专项资金4945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十一五”期间达到1.2亿元;在“十二五”期间,则达到了23.55亿元。

除去专项资金的投入,我国高校也开始设立相关专业;康复服务相关职业也开始纳入国家的职业大典,如助听器验配师、听力师、听觉口语师等。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意见》明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有条件的地区,可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也可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

《意见》强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中央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

不难看出,伴随我国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我国听力语言康复事业已经迈入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