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记者 吴一凡) 教育强则国家强,教育兴则民族兴。教育不仅关乎个体发展,家庭幸福,而且关乎国家强盛,民族复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明确指出,要办好特殊教育。
随着社会各界对特殊教育行业愈发广泛的关心与支持,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16年底,我国视力、听力和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0%以上。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107所,残疾学生在校人数57.9万人,较五年前增长了57.3%;专任教师5.6万人,增长了22.8%。2012-2017年,累计有5.15万名残疾人被普通高校录取。
在这一个个饱含爱与希望的成绩背后,是众多来自特殊教育事业一线工作者长期以来的兢兢业业与无私奉献,特殊教育教师成为我国特教事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
改革开放4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飞速发展,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这对我国特教教师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国特殊教育观发生了巨大转变
首先,特殊教育的覆盖对象得到了应有扩张。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特殊教育主要侧重于盲童与聋哑两类学生的教育。改革开放后,弱智儿童的教育问题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特殊教育对象由盲、聋哑残疾学生扩展到弱智儿童学生。《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中显示,在残疾人教育方面,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在校人数5年增长81%,在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数5年增长73.8%。各地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殊教育在校生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视力、听力、智力等各种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其次,特殊教育的安置方式更加灵活多样。特殊教育安置方式是实现和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益的教育组织方式和制度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殊教育的国际开放程度与交流日益增多,开始探索打破隔离教育的实践模式,并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融合教育方式,即随班就读。到1993年,国家对随班就读情况进行了首次正式统计,其参与人数为6.88万人。在国家政策的明确支持肯定下,2001年该人数已达25万。中国的特殊教育也正是借助于该模式而走向了发展的快车道,从而实现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率的快速提升。
不难发现,中国的特殊教育突破了狭隘的特殊教育观,面向了更多的残障群体,特殊教育的安置方式也逐渐多元化、逐渐有了中国特色。这充分体现了我国特殊教育观的发展与进步,也对我国特教教师的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特殊教育立法逐渐成为我国特教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教育现代化的不断推进,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就特别体现了对残障人士以及特殊教育的关心:“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则明确了有关特殊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特别是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进一步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少年的入学年龄,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置与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的培养等进行了更为具体详细的规定。
再到1994年,国务院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残疾人教育的专项行政法规,为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规划与指导,特殊教育工作得到了法制保障。
在上述特殊教育或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的指导推动下,我国各项特殊教育的专项政策的制定与颁布,也迅速进入到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对于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随迁子女关爱与精准帮扶责任制,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防止学生因经济困难、身体残疾、父母外出务工等原因而辍学。
同年2月印发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则为办好特殊教育点明了具体路径:组织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在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立特教资源教室。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推行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注重残疾学生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正是在特殊教育法制化的引导下,法律与政策相互支持,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从改革开放以来的“补短板”,迅速走上了特色化发展之路。我国从事特教行业的一线教师,也逐渐摸索出了适合当地发展情况的独特教育模式。
我国特殊教育行业得到更多的支持与认可
通过近年的“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名单我们能够发现,每年入选的10位教师涵盖了高教、职教、基教、幼教、特教等各级各类教育,特殊教育成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名单里不可或缺的一员。
同时,从党的十七大“关心特殊教育”,到党的十八大“支持特殊教育”,再到党的十九大“办好特殊教育”,可以看出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办好特殊教育。而“办好特殊教育”则意味着不仅要有特殊教育,更要有高质量、高水平的特殊教育。2016年,各地已普遍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升至6000元以上,是普通学校8-10倍。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也明确提出,要优化教师队伍管理。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特教教师、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水平,落实工资福利倾斜政策,加大教师表彰力度。
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
我们理应认识到,在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其所呈现出来的新局面也为特教从业者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我国从事特教行业的一线工作者所面临的困境也愈发凸显。
首先,“特殊学生是需要特别关爱的学生,特教老师是需要特别奉献的老师”,从事特殊教育行业已达47年的陆振华老师如是说。与普通学校的老师相比,特教老师面对的都是有特殊需要的残障孩子,这些孩子残障差别各异,残疾程度也越来越深。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特教学校主要面对的是盲、聋哑类孩子。而如今特教学校的孩子中,大部分都是心理或智力残疾。这使得预期的教育目标越来越难以实现,对特教学校的老师们要求也越来越高。
据五彩鹿自闭症研究院最新发布的《中国自闭症教育康复行业发展状况报告3》数据,自闭症(孤独症)发病率逐年上升。报告称,中国自闭症(孤独症)发病率达0.7%,目前已约有超1000万自闭症谱系障碍人群,其中12岁以下的儿童约有200多万。面对越来越多“星星的孩子”,特教老师日复一日探索教学的路径,背负着极大的工作压力。
其次,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教育大业,教师为本,强师才能强教。与普通教育相比,特殊教育事业要求教师具有更高水平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蒋春蓉在《我国特殊学校教师在职培训现状与对策研究》中表示,我国特教教师在职培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各地特殊学校教师参加在职培训机会不均等,在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的特教发展差异尤为明显;2)培训形式单一、培训机构缺少系统性和连续性;3)课程设置主要采取上级系统安排,很少根据基层教师需求安排,使得培训课程与教学实践脱节。
因此,我们要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的、稳定的培训队伍,将特殊教育理论知识与特教行业一线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特殊教育在职培训模式,并建立起行之有效的评估体系。
再有,我国从事特教行业的一线工作者的薪资待遇与福利保障也应得到关注。可喜的是,我国政府对特殊教育行业的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体现了国家对特殊教育的重视与支持,但总量仍然不足且地区差异交大。
因此,在加大特殊教育投入,保障特殊教育经费的同时,加快推进特殊教育立法进程,确保已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并以此作为加快特殊教育法制建设的着力点,成为保障我国特殊教育人才队伍发展建设的重要抓手。
特殊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程度的标尺。特教教师作为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具体实施者与推进者,他们扎根特教一线,发掘残疾儿童的生命价值,贡献无悔的青春与活力。我们应当认识到,特教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是我国特教事业发展之根本。让我们携起手来关心特殊教育、关注特教老师、帮助越来越多的残疾儿童发掘、培养自己的一技之长,成就他们实现人生价值与个人理想,共享社会文明与时代进步的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