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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成就

发布时间: 2019-10-23 10:37:19 | 来源: 新疆残联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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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政策

从2013年至2019年期间,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培训扶持政策。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工商局联合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扶持暂行办法》(新残字〔2013〕193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6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新残字〔2014〕115号);会同自治区卫计委、人社厅、中民医药管理局制定出台《新疆维吾人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新残字〔2015〕31号);会同自治区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国税局、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支行和自治区残联共同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残字〔2016〕161号);会同自治区人社厅共同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新残字〔2016〕138号);会同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卫计委和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自治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新人社发〔2016〕104号);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促进“十三五”实施方案》(新残字〔2017〕30号);制定实施《自治区贫困残疾人“助残脱贫”技能提升2019-2020年培训计划》(新残教就字〔2019〕7号)。



三、主要业绩

2013—2018年期间,自治区本级以及指导各地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和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全区共计培训残疾人166853人(次),其中:城镇培训63308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3266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40289人,其中:按比例就业11182人,集中就业6057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10698人,公益性岗位就业716人,辅助性就业362人,灵活就业和居家就业9848人。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约31.7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