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辅助器具工作,根据《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工作要点》,河北省残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辅助器具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0年做好辅助器具工作进行部署,具体如下:
1、扎实推进4万名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
《通知》强调,为4万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已列入了省委、省政府20项民心工程中的“残疾人服务工程”。各市要高度重视,大力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2020年度“4万名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任务分解表
时间进度安排:6月份前,完成40%,约16000人;9月底前,完成80%,约32000人;11月15日前,完成100%,不少于40000人。
2、实现贫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全覆盖
《通知》强调,要按照“六个全覆盖”的要求,坚持筛查制度,对每一例有辅助器具需求的建档立卡残疾人进行筛查甄别,准确掌握本地区建档立卡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底数,对照需求,逐一落实,确保应配尽配,不落一人。
3、确保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以上
《通知》指出,要继续加大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力度,为残疾人提供“零距离”“一站式”服务,提高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完成《“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80%的目标。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尽可能地满足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的资金需求;要把当地的辅助器具适配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压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一件一件地办,把辅助器具适配工作落到实处;要突出基本型辅助器具的适配,在“保基础,广覆盖,管长远”上下功夫。
4、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2018年,省残联制定印发了《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在试点地区开展了补贴试点。2019年,多地开展了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调查和研究,并建立了本地的适配补贴制度。
《通知》要求,各市要充分认识建立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的重要性。要加强调查和研究,有效借鉴外省和试点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统筹资金使用,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要坚持保基本、保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资源统筹、便民为本,坚持公开公正、规范管理,坚持免费适配和适配补贴相结合。
5、继续开展好“让千名贫困残疾人站起来”行动
《通知》强调,各市要提前准备,认真筛查摸排,合理安排,严把人员关,优先安排有假肢装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和在校残疾大学生安装假肢。
装配过程中,要严密组织,确保秩序规范,成效明显。
装配后,做好跟踪回访服务,收集典型案例,准确掌握项目实施的效果和残疾人穿戴假肢的情况,为项目的评估提供依据。
6、继续开展好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
《通知》强调,要继续按照《关于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冀残联办函 〔2019〕51号)要求,为在我省普通高校就学的,本年度新入学的残疾大学生适配轮椅、助行器、助视器、助听器、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以便利残疾大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
服务对象及适配标准:
服务对象为在我省普通高校就学(含外省户籍),以及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普通高校就学的,本年度新入学(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层次)的,持有残疾人证的大学生。
残疾大学生在当地残联适配过辅助器具,且该辅助器具还在使用年限内的,不在本次适配的范围。
由省、市残联共同为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大学生适配轮椅、助行器、助视器、助听器、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以便利残疾大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为适配标准。
假肢矫形器由省辅具中心统一招标适配指定型号,免费适配。
我省就读残疾大学生原则上由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机构到其所在高校集中实施适配。
在外省就读残疾大学生利用寒、暑假返家期间到省辅具中心或各市残联(需持残疾人证及普通高校学生证)进行适配。
注意:关于2019年适配工作。2019年为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第一年,对所有有需求的在校残疾大学生全部适配,2020年以后只适配新入学残疾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