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康复具有抢救性意义,错过康复训练的黄金时间,即使后期再努力,可能使一个脑瘫儿童终身难以生活自理,可能使一个听障儿童难以与人正常沟通而影响接受普教和就业。”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主任龙墨告诉记者,她今年两会带来了《关于加强农村残疾儿童基本童康复服务的建议》。
龙墨表示,康复是农村残疾儿童未来就学、就业、脱贫的重要基础。2018年,国务院签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这是首个残疾儿童制度性的保障政策,至2019年,各省均出台了实施办法,残疾儿童,特别是学前残疾儿童康复基本可实现全覆盖。
“自2009年中央财政投专款启动实施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到出台康复制度,已使成千上万的残疾儿童得到免费康复,仅听障儿童,每年有1万名左右得到免费助听器或人工耳蜗,并免费手术及不少于一学年的康复,入普率从过去的不到50%上升到90%以上,残疾人康复取得历史性进展,但仍存在一定问题,特别对于居住在偏远地区及农村的残疾儿童还需进一步提高服务体系建设,保证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她指出,首先,保障政策普及落实率不够;其次,筛查、评估、诊断、康复体系不完善;再有,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待提高。
为此,龙墨建议:
第一、强化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残联、卫计、教育、民政、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明确各方职责,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目标纳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审指标,各部门通力合作让帮扶政策通过各自的途径及时宣传到位,到每一个残疾儿童家庭。
第二、提高基层筛查能力。及时筛查出残疾儿童是第一步,充分发挥村医、残疾人专干的作用,实时发现残疾儿童,并转介到相关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断、治疗或康复。政府牵头建立起筛查、转介、评估诊断、康复一体化服务体系,做到发现一个干预一个,精准帮扶。
第三、提高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财政经费的转移性支付使基层具备了提升自身服务能力的条件,应强化县级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将县级康复机构建设纳入当地财政预算,通过自建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残疾儿童提供个性化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实现服务获取的便捷性,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真正打通残疾人康复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