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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进委员:建议建立促进残疾人就业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 2021-03-05 11:17:49 | 来源: 团结报 | 作者: 张雯宁 王欣雨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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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利用残疾人服务大厅窗口职能,建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江苏省委会主委朱晓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的日渐浓厚,残疾人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我国相继出台了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积极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残疾人劳动就业也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为此,今年朱晓进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提案,呼吁对达到法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进行职业能力评估、求职登记、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工作,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和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提供有效到位的就业服务。

当前,残疾人事业由残疾人基本保障时代转向残疾人社会服务时代,着力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积极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社会环境,让残疾人享有更好的民生保障,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残疾人与社会相融合,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朱晓进在调研中发现,从当前劳动力就业的全局看,残疾人就业工作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尚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在疫情影响下,社会总体就业形势比较紧张,相对弱势的残疾人就业压力更大;残疾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导致残疾人自身就业先天不足,成为残疾人教育就业一体化的瓶颈;歧视残疾人的就业环境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在劳动保障方面不能享受公平待遇,导致较低的就业结构层次;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许多企业为自身效益考虑而拒绝安置残疾人员。

为此,朱晓进建议:应充分利用残疾人服务大厅窗口职能,建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长效机制,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和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提供有效到位的就业服务;结合社会需求和残疾人特点,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比赛,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增强残疾人自身的“造血功能”;要按比例分散安置残疾人就业,稳定和合理解决好残疾人就业的结构性和摩擦性矛盾,着力于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为残疾人的劳动就业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拓展残疾人就业服务供给方式和质量,针对残疾人不同就业形式,完善扶持办法,创新残疾人就业支持政策措施,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有效服务,搭建残疾人向上流动的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