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在两会期间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重在依法推进,依法管理,依法实施,要按照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在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等工作中,建议将“人行道盲道设施”“无障碍过街设施”“无障碍公交站台”等建设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和整改内容。
近几年,无障碍环境建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呈现出新局面,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
随着越来越多无障碍设施成为公共场所的标准配置,残疾人出行也变得越来越方便。尤其是城市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不断提升,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各部门积极落实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乘车优惠政策,全力打造“覆盖全面、无缝衔接、安全舒适”的无障碍出行环境,努力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出行提供便捷化、人性化、舒适化、智能化的交通运输服务。
不过,对于很多残障人士来说,无障碍出行依然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无奈。
就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在两会期间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重在依法推进,依法管理,依法实施,要按照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在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等工作中,建议将“人行道盲道设施”“无障碍过街设施”“无障碍公交站台”等建设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和整改内容。
在吕世明看来,无障碍的愿景,必将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立法实践,将在“十四五”的发展规划实施和二〇三五年的远景目标中,令人充满期待和期盼,必将如梦如愿。
无障碍出行仍存短板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在远景目标中明确“到2035年,无障碍出行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并提出完善无障碍基础设施的重点任务。
近年来,城市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不断提升,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各部门积极落实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乘车优惠政策,全力打造“覆盖全面、无缝衔接、安全舒适”的无障碍出行环境,努力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出行提供便捷化、人性化、舒适化、智能化的交通运输服务。
不过,无障碍设施仍存短板有待补足。比如,慢行交通无障碍设施有待完善。人行道等慢行交通无障碍设施的完好性、系统性和衔接性问题仍较为突出。其次,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有待完善。目前,各地无障碍公交车站的覆盖率仍然不高,无障碍公交车站建设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统一规范。尽管《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对公交车站的无障碍设计和盲道与盲文信息布置做出了规定,但内容规定较粗略,未从整个出行链角度考虑公交车站和市政道路、公交车辆之间的无障碍衔接问题。
此外,无障碍设施监管和维护有待加强。一方面,日常巡查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薄弱,导致部分无障碍设施无法正常发挥功能。例如,部分地区人行道、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等区域存在乱设摊、乱占道等现象,造成盲道等无障碍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另一方面,对于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有待加强。一些无障碍设施的维修专业性要求较高,而所雇用维护和保洁人员专业水平较低,不了解、不熟悉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导致设施设备损坏后更换不及时。
最后,无障碍出行信息服务水平有待提升。交通出行无障碍信息服务相对滞后,目前社会力量缺乏研发便利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出行地图的主动性,在常用的出行导航软件中也缺乏无障碍出行导航模式,导致残疾人在规划城市公交出行路线时存在困难。此外,乘客、公交车辆和公交站台之间未实现交互协同,导致残疾人在上下车时,难以提前告知公交车驾驶员需要得到帮助。
建议完善城市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和服务标准规范体系
据记者了解,我国具有庞大的现实和潜在障碍人群,目前,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到2.5亿人,残疾人数量达到8500万,二者总数超3亿人。无论是康复就业、文化娱乐、体育锻炼、旅游休憩、起居生活还是参与社会,畅行无障碍,才能有保障。
针对这些问题,吕世明提出了关于促进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的建议。
首先,建议强化示范引领。无障碍环境建设重在依法推进,依法管理,依法实施,要按照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在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创建等工作中,将“人行道盲道设施”“无障碍过街设施”“无障碍公交站台”等建设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和整改内容。鼓励各地将无障碍出行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内容,树立典型示范。围绕“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在全国打造更多无障碍出行服务品牌。指导车辆生产企业按照城市公交车辆相关生产标准,在车辆生产时配置完备的轮椅坐席及安全带、无障碍踏板、下车按铃等无障碍设施,方便无障碍出行。
其次,建议完善标准体系。完善城市无障碍出行环境建设和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加快推进重点标准制定。如,研究建立城市公交无障碍出行服务规范,加快标准立项和研究工作,明确公交驾驶员的无障碍服务内容和流程,进一步提升城市公交无障碍设备配置、标志标识和服务的标准化水平,以标准规范引领为城市公交无障碍出行提供保障。
同样关键的是,要加强设施监管和日常维护。从立法角度强化对现有城市无障碍设施运行维护的有效监管,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整顿无障碍设施被非法占用、破坏等行为。督促无障碍设施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强化对无障碍设施、设备进行巡查、检修制度落实,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无障碍设施,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最后,建议提高城市无障碍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在无障碍出行信息服务方面需要政府部门主动作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鼓励引导地图企业开发无障碍出行地图,并加强推广应用。鼓励公交企业与地图企业合作,加强公交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车辆动态运营信息等整合共享,便利残疾人、老年人出行。鼓励科研部门、信息产业部门积极与公交部门进行全方位合作,开发研究适合公交车辆的信息无障碍实用产品,造福大众。同时,信息无障碍的需求群体也要发挥潜能优势,积极参与建言谋策,有效体验优化更新更好的信息无障碍产品。
幸福生活,交通先行,交通无障碍,关系你我他,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