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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起来!第12届全国残疾人健身周活动线上比赛开赛了!

发布时间: 2022-08-19 14:47:15 | 来源: 江西残联 | 作者:  | 责任编辑: 吴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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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鼓励和引导广大残疾人走出家门,带动更多残疾人锻炼健身,展示自我,融入社会,助力我省残疾人群众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第12届全国残疾人健身周活动暨2022年江西省残疾人柔力球、跳绳、广播体操线上比赛。

活动主题

科学防疫、康复健身

融合发展、乐享生活

比赛时间

2022年8月8日—9月9日

竞赛项目及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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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需有本省户口,年龄不限。

2、运动员需持有残疾人证,残疾人证的残疾类别须与报项一致。

3、同一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设区市参加比赛。

参赛办法

以各设区市残联为单位报名参加,

设领队1名,联络员1名,

每个比赛项目可报教练员1-2名。

比赛安排

第一阶段:推广选拔(8月8日至8月20日)

各设区市要从村(社区)等基层开始发动,鼓励残疾人各专门协会、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积极参与,通过公开选拔残疾人运动员和参赛队,营造本届残疾人健身周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残疾人科学防疫、康复健身。

第二阶段:报名审核(8月21日至9月1日)

各设区市残联确定参赛队伍,做好视频审核、报名等相关工作。通过扫描二维码,按要求上传活动视频,逾期视为放弃。

第三阶段:展示评选(9月2日至9月9日)

本次比赛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评选方式,组委会将组织专家于9月底前完成评选,比赛结果见相关通报。

参赛视频摄制要求

1.参赛视频需横屏拍摄,画面清晰无抖动,始终保持人物正面在拍摄画面内,背景整洁、干净。

2.所提交的视频清晰、连贯、完整,不得经过任何剪辑和修饰。

3.参赛视频中不能包含违背社会公德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图文影像。一经发现,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4.在录制视频过程中,要避免人群聚集,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参与本次活动。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参加活动的参赛运动员(队)对本人(队)的视频享有著作权;组委会对视频享有发表、放映、宣传及展览的权利,并享有优先使用权。

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1.各项目按组别录取前八名,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减一录取。

2.获得前三名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获得其它名次的颁发获奖证书。

3.设优秀指导奖、优秀组织奖、最佳人气奖。

竞赛规则

柔力球项目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6年《柔力球运动竞赛规则》。

2.每个单项参赛运动员可报3-6人,按照要求自备球拍和球。

3.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可以兼项。

4.规定套路比赛音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音乐为《爱上草原爱上你》。

5.自选套路比赛音乐形式不限,但不能选用规定套路音乐,音乐长度为2-3分钟。音乐选择须健康积极,严禁选用含有渲染暴力和宗教色彩的音乐。

跳绳项目

1.比赛参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21-2024年全国跳绳运动竞赛规则》执行。

2.每个组别可报运动员8-10人,个人赛以1人为单位,集体赛以8人为单位(男女比例不限)。

3.花样赛应配有伴奏音乐,整体编排要有艺术效果。

广播体操项目

1.比赛评分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第九套广播体操竞赛规程评分细则》执行。如有下肢残疾运动员参加,仅需完成上肢动作,下肢动作则不扣分。

2.每个设区市残联可报1-2支队伍,参赛运动员18人,其中融合伙伴不能超过6人,男女比例不限。比赛队形:每个参赛队排成3路纵队,每路6人。

3.比赛配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